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依据是什么,如何划定?如何了解永久基本农田信息?
《土地管理法》提出: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在《土地管理法》中,将“基本农田”修改为“永久基本农田”,体现了党中央对耕地保护高度重视,表明了实行特殊保护的坚定态度和决心。《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划定。 《土地管理法》提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应当落实到地块,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确认。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决策部署,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了划定技术规程、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及全面完成划定工作,加强特殊保护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社会公众如需要了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信息,可以到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