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盐碱地等未利用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暨白城市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公开询价公告
各潜在技术服务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22〕33号)要求,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将开展编制白城市盐碱地等未利用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暨白城市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工作,现对规划编制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白城市盐碱地等未利用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暨白城市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方案)
二、工作任务 按照省、市要求要科学编制我市盐碱地等未利用地综合利用规划,助力我省“千亿斤粮食”工程建设和我市重点项目落地,统筹数据资料编制我市专项规划。
三、技术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具有独立的团队,承担过相关工作,具备从事此项工作的经验。
4.技术服务单位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
五、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技术服务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3.技术服务报价文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它资质证明及能力的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8时30分。
递交地点:白城市自然资源局511室。
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六、成交技术服务单位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将召开服务采购询价小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从中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作为成交技术服务单位。成交技术服务单位在成交后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七、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昌盛路99号
联系电话:0436-335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