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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18      来源: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扎实做好全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千方百计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把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实于责任、落实于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地质环境概况及2023年灾情预测

  (一)白城市地质环境概况

  白城市按地貌形态可划分为东南部低平原区和西北部低山丘陵区两大单元。由于各单元的地质环境条件、水文气象特征不同,其地质灾害类型也有很大差异。

  东南部地势平坦,地质构造简单,地表岩性主要为沙类土、粘性土及黄土状亚粘土。该区森林覆盖率仅为6-12%,地类水系不发育,气候干旱少雨,年平均降水量为390毫米左右,其中汛期平均降水量250-280毫米。但该地区地下水开发程度高,易产生土地沙化、碱化、盐渍化及地下水位下降等缓发性地质灾害。

  西北部低山丘陵地区为大兴安岭山前侵蚀丘陵和河漫滩组成的丘陵台地区。底层岩性为火山碎屑岩、花岗岩及砂砾石、亚粘土等。森林覆盖率低,易产生泥石流灾害。该地区分布的采煤矿区时而发生地面塌陷、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

  (二)2023年地质灾害灾情预测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白城市汛期(6-8月份)总的天气趋势是:降水略多,气温略高,气温阶段性变化明显,主要降水相对集中段在7月下旬到8月,初夏对流性降水较多;在降水相对集中段里,局地暴雨、冰雹、雷雨大风、风暴等强对流天气发生次数将增多,出现阶段性干旱的可能性较大,发生局地洪涝、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的风险较大。

  二、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地区

  按照《吉林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报告1:50000》,我市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为洮南地质灾害中等易发区,其他地区为低易发区或非易发区。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主要控制因素,结合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趋势预报,2023年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为:

  (一)洮南市那金镇互利村、万宝镇北太平村、胡力吐乡满兴村泥石流灾害。

  (二)煤矿和非煤矿山的采矿区及采空区。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我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洮南市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包含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通榆县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镇赉县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

  三、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

  今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按照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以推动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实施、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和信息化支撑,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狠抓责任落实;探索奖惩机制,发挥条块合力,完善防灾体系。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针对突出问题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

  (二)认真落实巡查排查。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新建房屋、设施、构筑物进行重点排查,汛前更新所有重要隐患点现状资料(照片、群测群防员信息等)。汛期,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要加密巡查频次,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

  (三)强化地灾救援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专业技术单位建立常态化技术服务合作,逐步增强专业化地质灾害防御能力。遇突发灾情时,属地自然资源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技术调查、划定危险区,配合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设立警示标识、管控灾害现场进出道路,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工作,将后续处置建议函告责任主体(后续处置建议函应包括:隐患点威胁区域范围、排危除险或工程治理建议、监测设备部署建议),并同步报送市局备案。我市技术服务合作单位为吉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白城分站,专家为王嘉妍15143684366、孙健民15330780103。

  (四)发挥监测预警合力。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对接,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重点防范区域内的雨情、汛情。强化地质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各地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共享,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发布后直报省厅。部门相关行政人员、基层单位责任人和监测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监测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村到社到户到人。

  (五)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部署,在所有已知隐患点建立以行业部门单位、基层社区、村屯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监测员队伍、建档立卡并加强培训,提升基层一线险情判别和临灾处置能力。优先遴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对工作流程熟悉的监测员,担任重要隐患点群测群防员,并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在洮南市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示范创建活动,在制度机制、队伍建设、措施方法和相关保障等方面进行标准化探索。

  (六)指导开展避险演练。在每个重要隐患点设立警示标识,向受威胁群众发放“一表两卡”;指导责任主体单位编制演练方案,在主汛期前全部开展一次避险演练,并建立《重要隐患点演练情况》台账,相关演练方案、照片和视频等资料存档备查。

  (七)加强隐患综合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宜治则治、宜搬则搬”的原则,科学部署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搬迁工作,对修路、建房、采矿、高危文旅项目以及重点基础设施工程等人为因素导致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督导责任部门单位或个人开展工程治理;对符合排危除险条件的隐患,及时消除威胁。

  (八)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完善汛期值班值守制度,狠抓制度落实。防汛期间,动员单位整体力量落实好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脱离值班岗位。因故不能值班时,应事先按有关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同意后方可离岗(或替岗)。值班期间,及时守听值班电话和传真,做好情况记录,填写值班日志,遇到突发情况按程序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带头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防治责任,带头完善基层协同防灾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高位部署,强力推动,各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管,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二要做好统筹谋划。要依据白城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本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逐级分解细化防灾责任和措施,县级方案要落实到镇到村到具体责任人;要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做好评估方案编制和相关工作,市局将结合汛期巡查驻守工作,对上述事项实地检查。

  三要严格信息报告。灾情信息要直报市局和省厅,落实第一时间速报(电话或手机短消息,信息真伪度不需考虑)、6小时内续报(灾情快报、照片,核定灾情具体情况,数量、规模以续报为准即可)、12小时内正式报(红头文件扫描件)要求。因瞒报漏报灾情被倒查发现的,将严肃追责。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造成5人以上死亡的灾情,当地要在灾情发生后30分钟内直报市局和省厅,逾期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四要加强宣传培训。要多渠道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识灾避灾意识,夯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础。要面向受威胁群众,开展地质灾害知识和避险自救常识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同时,各地党委政府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情况,以及本单位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等,要及时向市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