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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3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3-06-14      来源: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全省部分地区黑土地遭到压覆、破坏”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坚决落实整改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压实责任。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表土剥离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地区黑土地遭到压覆、破坏。据省自然资源部门统计,2018年至2020年吉林省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应剥未剥面积达1272公顷。

  二、整改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工作重要论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和利用好珍贵的黑土地资源,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8月底前,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县(市、区)全面梳理排查黑土地耕地表土应剥未剥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分类整改。

  (二)2022年12月底前,市自然资源局督导各县(市、区)对压覆、破坏黑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现有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四、整改效果

  依据《吉林省表土剥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涉及全省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的环保督察、经责和离任审计、黑土地专项审计三项专项检查任务的反馈问题清单,均不涉及我市各县(市、区)。2022年5月9日,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对建设占用黑土地耕地表土剥离工作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2022年6月30日前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属分局将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耕地表土剥离工作情况形成排查结果报告已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全市不存在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耕地表土层未剥离情况。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6月23日,凡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436—335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