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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白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11-15      来源: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细化落实《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任务,紧密围绕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产业布局与区域发展相协调的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白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性文件,结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我局编制了《白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0]197号)要求,我局开始启动《规划》的编制工作。

  2021年5月,在与《吉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进行衔接后,形成规划初稿,聘请省内专家进行指导,根据专家意见补充收集资料,并进行规划修改完善。我局通过充分调研,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中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征询意见建议,2022于8月底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2022年9月7日,我局发布《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公告,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并达成一致。

  2022年9月8日,《规划》通过我局局长办公会审议。

  2022年9月28日,《规划》通过白城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核的报告。之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煤炭、铜、金等矿产的勘查工作,尽快查清地热资源赋存的地质条件及热储层特征,力争有所突破,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合理调控资源开发,调控4种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年开采总量,到2025年,矿山总数预期在38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92%。积极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正在生产的油气矿山逐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

  更加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成果附表6张,规划附表1份以及成果附图4张、编制说明1份、规划数据库1份。

  (二)规划内容

  《规划》包括总则,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规划保障措施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文本共有7章21节。

  总则:阐明了《白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规划定位、编制依据、目的、规划基期、适用范围。

  现状与形势:分析了白城市自然地理与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矿产资源基本概况及主要特点。阐明了白城市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产种类特点,评估了上轮规划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成效。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客观判断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矿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指导原则和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宏观政策导向和有关要求,结合本地矿产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等,提出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落实上级的规划目标,合理制定白城市规划期目标、展望期目标以及规划各类主要指标。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落实上级规划的管控要求,结合我市资源产业现状和环境承载能力,明确本行政区内重点和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细化相应管理措施,明确了勘查开采调控方向。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相关产业空间布局,确定2处煤炭资源重点发展区域。落实上级规划设置的5个勘查规划区块、2处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2个开采规划区块及3处煤炭重点开采区,设置市本级8个勘查规划区块和1处建筑用砂集中开采区,并明确相关管理措施。对于砂石类矿产,提出了严格规范砂石类矿产开发管理措施。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对我市的煤炭、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料矿产实行开采总量调控,矿山数量达到38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92%,并提出相关管理措施。根据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及产业政策,制定煤炭、建筑用石料、建筑用砂和矿泉水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促进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有序推进资源产业向下游延伸,发展矿产资源深加工产业,促进我市矿业矿产品结构向高新技术方面转变。从绿色勘查、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提出准入条件,明确管理要求。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总体思路、主要任务、组织方式、进度安排、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明确了白城市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管理措施。针对新建矿山,提出了矿区生态保护准入要求。针对生产矿山,明确了责任机制、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提出了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的具体管理措施。

  规划保障措施:从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

  五、重要意义

  《规划》是加强和完善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依据。《规划》在全市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统筹推进矿业绿色开发、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和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白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