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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强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白不动产公告(2023)第1522号
兹有刘凯强位于镇南种羊场聚宝山的不动产,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档案号为2000-198号,使用权面积为27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划拨。本人保管不善致上述土地使用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声明,原土地使用证声明作废。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应在声明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申请或申请无效的,准予补发证书。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3 年9月25日
0436-357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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