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业务公告 > 遗失作废

白不动产公告(2024)第122号-丛宝兴、李丽君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时间:2024-01-31      来源:

  丛宝兴、李丽君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白不动产公告(2024)第122号

   

   

  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经济开发区支行

  义务人:丛宝兴、李丽君

  不动产登记证明:吉(2019)白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359号

  房屋座落:佳祥-紫檀山22号楼1单元4层西户

  用途:住宅 建筑面积:170.14平方米

  该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丢失,权利人与义务人已声明作废。现作出补发声明,如15个工作日无人提出异议,予以补发。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1日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577001

业务咨询电话

0436-3577000

政务大厅业务受理咨询电话

0436-3577043

登记中心受理咨询电话

0436-3577049

吉事办

登记中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