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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白不动产公告(2025)第841号
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吉(2017)白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66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
0436-3577001
0436-357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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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6-35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