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业务公告 > 遗失作废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白不动产公告(2025)第1831号
王志国因保管不善,将档案号1224-12号,使用权面积47.6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为2077年6月5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志国
2025年9月22日
0436-3577001
0436-3577000
0436-3577043
0436-35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