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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不动产公告(2026)第209号-孙洪河、栾桂琴法院判决作废公告

时间:2026-02-05      来源:

  孙洪河、栾桂琴法院判决作废公告

   

  白不动产公告(2026)第209号

   

   

  根据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2025)吉0802执5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孙洪河、栾桂琴所有的坐落于洮安东路6号楼-6号的不动产经法院裁定过户至唐兴东名下。因无法收回孙洪河、栾桂琴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吉房权证白字第201412337号;房屋他项权人白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面积:196.69㎡,抵押期限:2014年6月14日-2017年6月23日;土地证,土地证证号为580-2号,现公告作废。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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