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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丽丽土地使用证注销声明
白不动产公告(2025)第1750号
兹有梁丽丽位于中兴东大路33-2号楼7单元北1户门市的不动产,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档案号为1344-76号,使用权面积为30.1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为2048年4月10日。本人保管不善致上述土地使用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声明,原土地使用证声明作废。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申请或申请无效的,准予注销该证书。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5日
0436-3577001
0436-3577000
0436-3577043
0436-35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