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业务公告 > 交易继承(受遗赠)公告
刘宁继承公告
白不动产公告(2024)第796号
权利人刘晓江、赵淑芬已死亡。其生前有一处不动产,座落平台二委五组,建筑面积98.49平方米,用途住宅,不动产证书号:吉房权白字第17779号。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由其儿子刘宁继承。
刘宁现到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与此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办理登记。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7日
0436-3577001
0436-3577000
0436-3577043
0436-35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