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业务公告 > 交易继承(受遗赠)公告

白不动产公告(2024)第1235号-张建新交易公告

时间:2024-08-20      来源:

  张建新交易公告

   

  白不动产公告(2024)第1235号

   

   

  依据《物权法》第 146 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14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张建新位于瑞光南街49号楼2单元6层东2户,房屋所有权已于2012年5月14日发生转让,依据《物权法》第14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0日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577001

业务咨询电话

0436-3577000

政务大厅业务受理咨询电话

0436-3577043

登记中心受理咨询电话

0436-3577049

吉事办

登记中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