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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金成继承公告
白不动产公告(2024)第1762号
权利人闫淑芹已死亡。其生前有一处不动产,座落民生东路4胡同1号楼4单元2层西户,建筑面积64.14平方米,用途住宅,不动产证书号:吉房权证白字第201108745号。被继承人的上述遗产由其丈夫付金成继承。
付金成现到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与此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办理登记。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日
0436-3577001
0436-3577000
0436-3577043
0436-35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