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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桂湘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158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袁俊杰,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动产坐落:光明南街53号楼3单元14层东户,不动产权证号:吉(2019)白城市不动产权第0014214号,继承人白桂湘。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6-3577048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9日
0436-357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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