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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1597-赵东平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时间:2025-08-29      来源:

  赵东平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159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赵希武,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动产坐落:城南新居A区37楼4单元3层西户,继承人赵东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6-3577048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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