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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不动产公告(2026)第415号-白庆海交易公告

时间:2026-03-18      来源:

  白庆海交易公告

   

  白不动产公告(2026)第41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356 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35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白庆海位于东风乡长发村7社,房屋所有权已于2002年3月20日发生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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