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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不动产公告(2026)第1325号-董岩交易公告

时间:2026-08-10      来源:
董岩交易公告

白不动产公告(2026)第132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356 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第357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一并处置”。 董岩位于洮安东路21-2号楼3单元5层东户,房屋所有权已于2007年3月1日发生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57条规定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特此公告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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