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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0436-3577001
0436-3577000
0436-3577043
0436-35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