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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动产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等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供上述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0436-3577001
0436-3577000
0436-3577043
0436-35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