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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税费缴纳凭证
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房屋已竣工的材料
7.税费缴纳凭证
集体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首次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
1、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
2、财税【2019】45号: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免征登记费;车库、车位、储藏室80元。
3、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告知承诺制。
办理流程:
咨询→受理→核定→登簿→缴费→缮证
办结时限:自出具受理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期限内)。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 1:30-5:00
温馨提示:
1 以租赁方式取得的需提交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2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及划拨决定书。
3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需要提交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4 如因政策调整导致受理登记要件发生改变,以中心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0436-3577001
0436-3577000
0436-3577043
0436-35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