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组织机构
政策法规
统计公报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联系我们
表格下载
线上服务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在线预约
信息查询
办理进度查询
业务公告
注销公告
遗失作废
交易继承(受遗赠)公告
业务知识
业务知识库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心关于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1-01-13 来源:
中心关于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等文件规定,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自2021年1月14日起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即在受理企业的不动产登记时,对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依据企业书面承诺书,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未作出承诺的企业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执行。现将《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样本)》对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查阅。
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样板
监督投诉电话
0436-3577001
业务咨询电话
0436-3577000
政务大厅业务受理咨询电话
0436-3577043
登记中心受理咨询电话
0436-3577049
吉事办
登记中心公众号
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优化营商环境
友情链接
自然资源部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白城市政府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