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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
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2021]2号)文件要求,白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21年1月14日起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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